本報訊(記者朱蕾 通訊員王雪)多年提出完善環境保護立法,自2011年環保法修改列入立法規劃後,又連續3年帶著具體修訂的建議和議案開兩會。在這件事上,全國人大代表、湖北省政協副主席呂忠梅堪稱“執著”。
  去年10月的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上,環保法完成了第三次審議,由“修正案草案”變成了“修訂草案”。三審稿體現出,環保法由最初的“小修小補”變成了全面深入的修改。而在7個月前,呂忠梅就發出了“環保法必須大修大改”的聲音。
  三審稿的“宗旨”里明確提到,要保障人體健康,但如何由一句話變成一套完整的制度體系?這是今年兩會呂忠梅關註的重點問題。
  “環境對人體健康的影響具有滯後性,維權也很艱難。”呂忠梅說,三五十年,受到污染的湖泊、土壤就能被人察覺到,而三五十年後可能才會在人體病癥上顯示出來,而且還無法確定病因是否就是污染,是哪種污染源。
  環境污染的最終受害者是人。因此,在保護環境和保障人體健康的立法中,應該突出對人體健康的保障,從立法出發,通過制度落到實處。“環保部門和衛生部門的協調管理機制、環評制度中人體健康風險評估的缺失等,都是急需解決的問題。”  (原標題:呂忠梅連續三年為“人體健康”上兩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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