謝文英
  本報北京6月25日電(記者謝文英)審計揭露的問題大部分都是老問題,幾乎是年年審、年年犯,有些還愈演愈烈,這個問題該如何解決?今天上午,常委會組成人員和與會的全國人大代表審議審計工作報告時,著重就如何解決“屢審屢犯”問題出謀劃策。
  “財政資金沉澱是一個長期存在的老問題,2013年,中央各部門的財政積澱將近1000多億元,到地方,僅9個省市就積澱7000多億元,各級都在沉澱。”呂祖善委員說,問題關鍵還是要加快推進預算改革。在中央的轉移支付當中,專項支付的比例太大了,這也是一個多年沒有解決的老問題,人大代表呼籲多年想解決,現在看起來還是很難。
  專項為什麼很難砍?呂祖善分析說,這不光是預算改革的問題,還是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問題。多年來,行政部門每做一件事,專項資金、增加人員、增加職級成了行政管理的通常做法,所以專項只會越來越多。要徹底解決問題,就要下決心從整個行政管理的改革著手,大幅度壓縮專項推進預算制度改革。
  “審計連續多年提出了事權劃分不清晰的問題,專項轉移支付散、亂、小,清理整合力度不夠的問題;還多年提出預算管理比較粗放,財經紀律比較松馳,‘三公’經費管理在某些方面仍然不夠規範的問題,等等。”與很多常委會委員一樣,李盛霖委員對“屢審屢犯”問題也有同感。
  李盛霖分析,除了對這些問題的整改工作還需進一步加強外,還反映了體制和機制上的不合理,在財政工作中依法行政、依法理財的觀念還需進一步加強,監督力度有待加強。比如,目前各級政府的事權和財權的責任還不太明確,財政預算基本制度和會計制度還不夠完善,有很多問題的處理還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和口徑。十八屆三中全會已經明確了預算制度必須改革,要加快推進預算制度的改革,儘快研究界定財政支出的範圍、邊界,明確各級政府的事權和支出的責任。這是解決好問題反覆出現的根本性措施。
  朱靜芝等委員認為,“屢審屢犯”的原因在於,改革沒有到位,立法沒有跟上,問責和追責不到位。建議完善相關制度建設,清理各級各類財政所有的不科學、不規範和沉澱的資金。陳昌智副委員長則建議,把反覆出現的問題梳理一下,把審計署五年來、十年來的報告梳理一下,哪些問題每年都有,哪些問題在哪個行業、哪個部門都有,或者哪個單位每年都有,我們把這些問題列出來。每年聽取預算報告和審計報告的時候,我們能不能力求解決一個問題、一個方面的問題、一個部門的問題,這樣五年可以解決五個問題。  (原標題:如何避免“屢審屢犯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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