鄧海建
  近日,哈爾濱一位班主任因教師節學生未送禮物,訓斥學生一節課,隨後學生湊錢貼班費為其買禮物。該縣教育局通報稱,已令涉事班主任退回禮金禮物,撤銷其班主任職務、停止其教學工作。此外,該班主任與校長均被行政記大過處分。(9月14日《南方都市報》)
  因為沒收到教師節的禮,竟以鄙俗言語、彪悍姿態活活將學生訓斥了一堂課。收到停止其教學工作、行政記大過的“罰單”,實在是咎由自取。
  教師節剛過,“教育大計、教師為本”的禮贊猶言在耳,卻爆出班主任因未收到禮物而雷霆咆哮之事,雖屬極端個案,卻折射出值得探討的公共價值觀。
  該不該送禮?從公共理性來說,這本來不是個問題。教育部門耳提面命多了,老師們也做足了面子上的承諾。今年7月份,教育部還專門出台了6條禁令,禁止教師以任何名義收禮,狠剎教師失德收禮的不良風氣。可為何會禁而不絕?這裡邊,家長主動投其所好的,是為了孩子好;被迫隨大流的,是怕被老師記恨。不管何種因由,如果不能約束教師在職務行為中的權力,“師道尊嚴”之下,如何能禁絕家長送禮的衝動呢?
  總之,失去了監督,一堂課到底怎麼上,家長不知道;體罰還是心罰,孩子不說或不能分辨,家長還是不知道……這或許是家長選擇送禮求個心安的根本所在。這表明,要真正讓教師職業風清氣正,職務行為透明、外部監督到位,才是有效之舉。  (原標題:教師索禮折射了什麼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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